合安中心2023年下半年预算及投资计划调解(污水接驳及房建部分等)工程劳务比选中标候选人公示
宣布日期:2023-10-31 浏览次数:2763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合安中心2023年下半年预算及投资计划调解(污水接驳及房建部分等)工程劳务比选
比选方法:果真询比比选
比选文件宣布日期:2023年10月26日
比选日期:2023年10月31日
合安中心2023年下半年预算及投资计划调解(污水接驳及房建部分等)工程劳务比选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经评审小组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安徽恒水公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成交候选人:安徽翔鹰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成交候选人:安徽省启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比选人名称:安徽省经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西藏路1666号滨湖时代广场C1栋10层1003
联系人:黄工
电话:0551-62265212
公示期: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3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事情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经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质料递交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滨湖高速时代广场C1号楼1003室,联系电话:0551-62265212。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经工集团采购治理暂行步伐》等执规律则,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见告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质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点、有效联系方法;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须要的证明质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署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增补异议质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增补质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凌驾划准时限的;
3、异议质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推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正当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通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合安中心2023年下半年预算及投资计划调解(污水接驳及房建部分等)工程劳务比选
比选方法:果真询比比选
比选文件宣布日期:2023年10月26日
比选日期:2023年10月31日
合安中心2023年下半年预算及投资计划调解(污水接驳及房建部分等)工程劳务比选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经评审小组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安徽恒水公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成交候选人:安徽翔鹰市政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成交候选人:安徽省启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比选人名称:安徽省经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西藏路1666号滨湖时代广场C1栋10层1003
联系人:黄工
电话:0551-62265212
公示期: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3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事情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经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质料递交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滨湖高速时代广场C1号楼1003室,联系电话:0551-62265212。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经工集团采购治理暂行步伐》等执规律则,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见告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质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点、有效联系方法;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须要的证明质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署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增补异议质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增补质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凌驾划准时限的;
3、异议质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推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正当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