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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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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通告

宣布日期:2019-04-30 浏览次数:4552

安徽省经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现就经工集团办公室招租项目进行果真询价 ,接待切合条件的供应商加入。

一、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经工集团办公室招租

1.2采 购 人: 安徽省经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3项目概况:招租办公室地点位于合肥市包河区宁国路与靶场路交叉口 ,整楼层出租 ,面积约970㎡。

1.4包段划分:本次划分为一个标段。

1.5租期:3年。

1.6租金支付方法:按半年预收 ,付款方法为转账 ,并收取不低于3个月租金的履约包管金。

1.7招租要求:

(1)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所出租衡宇 ,不可利用该衡宇存放涉及化学放射等方面危险物品 ,不可从事废物接纳、化学实验、工厂加工、高噪音、高污染、使用放射性原料等经营项目。

(2)经营中承租方必须遵守环保、治安等执规律则 ,不得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3)出租房租赁期间 ,爆发的水、电、燃气、暖气、通讯、收视、互联网、卫生、物业治理费等均由承租方担负。

(4)出租房东体结构交付时处于宁静适用状态 ,关于承租方装修、装饰、改善和增设的他物 ,出租方不担负维修义务及用度。

(5)租赁期间 ,承租方对承租衡宇进行装修、革新 ,应以不影响衡宇主体结构宁静为准 ,装修施工前 ,承租方必须向出租方提交详细的设计计划及图纸 ,并需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6)承租方应合理使用并敬服衡宇及隶属设备 ,因承租方原因造成毁损灭失或爆发故障的 ,由承租方卖力修理、更换或按市场价赔偿。

(7)租赁期间 ,租赁衡宇及隶属设施设备规模内的消防、防盗等事情由承租方卖力 ,若爆发消防事故、失窃等致出租方或第三方人身、工业损害的 ,一切责任由承租方担负。

(8)租赁期满或条约解除后 ,承租方应于租赁期满或条约解除之日起20日内返还该衡宇对隶属设施、设备 ,搬离属于承租方的有关设施设备及财务并坚持衡宇建筑的完好状态 ,且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的赔偿要求。逾期未搬离的 ,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理 ,涉及相关用度在押金中扣除 ,缺乏部分由承租方担负。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为独立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具有及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挂号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数量:至少3家。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

(一)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4月30日至2019年5月9日每天9:00至17:00(不含法定节假日)

(二)询价文件获取所在:安徽省经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市包河区宁国南路3号)

四、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年5月10日上午10时(迟于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 ,将不予接受)。招标人定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所在举行询价会。

五、递交响应文件所在:安徽省经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三楼大集会室(合肥市包河区宁国南路3号)

六、联系方法:

招标人:安徽省经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电  话:18226849902


安徽省经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现就经工集团办公室招租项目进行果真询价 ,接待切合条件的供应商加入。

一、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经工集团办公室招租

1.2采 购 人: 安徽省经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3项目概况:招租办公室地点位于合肥市包河区宁国路与靶场路交叉口 ,整楼层出租 ,面积约970㎡。

1.4包段划分:本次划分为一个标段。

1.5租期:3年。

1.6租金支付方法:按半年预收 ,付款方法为转账 ,并收取不低于3个月租金的履约包管金。

1.7招租要求:

(1)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所出租衡宇 ,不可利用该衡宇存放涉及化学放射等方面危险物品 ,不可从事废物接纳、化学实验、工厂加工、高噪音、高污染、使用放射性原料等经营项目。

(2)经营中承租方必须遵守环保、治安等执规律则 ,不得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3)出租房租赁期间 ,爆发的水、电、燃气、暖气、通讯、收视、互联网、卫生、物业治理费等均由承租方担负。

(4)出租房东体结构交付时处于宁静适用状态 ,关于承租方装修、装饰、改善和增设的他物 ,出租方不担负维修义务及用度。

(5)租赁期间 ,承租方对承租衡宇进行装修、革新 ,应以不影响衡宇主体结构宁静为准 ,装修施工前 ,承租方必须向出租方提交详细的设计计划及图纸 ,并需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6)承租方应合理使用并敬服衡宇及隶属设备 ,因承租方原因造成毁损灭失或爆发故障的 ,由承租方卖力修理、更换或按市场价赔偿。

(7)租赁期间 ,租赁衡宇及隶属设施设备规模内的消防、防盗等事情由承租方卖力 ,若爆发消防事故、失窃等致出租方或第三方人身、工业损害的 ,一切责任由承租方担负。

(8)租赁期满或条约解除后 ,承租方应于租赁期满或条约解除之日起20日内返还该衡宇对隶属设施、设备 ,搬离属于承租方的有关设施设备及财务并坚持衡宇建筑的完好状态 ,且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的赔偿要求。逾期未搬离的 ,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理 ,涉及相关用度在押金中扣除 ,缺乏部分由承租方担负。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为独立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具有及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挂号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数量:至少3家。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

(一)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4月30日至2019年5月9日每天9:00至17:00(不含法定节假日)

(二)询价文件获取所在:安徽省经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市包河区宁国南路3号)

四、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年5月10日上午10时(迟于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 ,将不予接受)。招标人定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所在举行询价会。

五、递交响应文件所在:安徽省经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三楼大集会室(合肥市包河区宁国南路3号)

六、联系方法:

招标人:安徽省经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电  话:18226849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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